沙龙国际sa36亚洲第一品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总务处进行可行性研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凡5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依国家有关规定一律在市招标办公开招投标。各项前期费用的支出报教育局教育设施建设处审查。

三、凡10万元/以及至50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依国家有关规定在市教育局教育设施建设处小型项目招标办公开发布信息进行招投标。

四、凡5万元/~10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原则上委托市教育局教育设施建设处小型项目招标办公开公布信息,在市教育局建设设施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投标。

五、5万元/~10万元/的基建项目若公开发布信息两次,报名单位均不足三家的由学校招投标小组组织邀请招投标,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前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物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的依据,工程完工后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决算进行审计。